各相关单位、县各文化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县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激发文化产业发展活力。经研究,决定我县2021年县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2020年全年发展较快且目前正常经营的文化企业、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新注册文化企业、2021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企业、2021年文化产业项目投资金额较大的文化企业或者其他类型企业,经过申报评审后,择优遴选,予以扶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一)生产经营奖励
1.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期间新纳入规模以上文化产业的企业;
2.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速不低于10%的规上文化企业;
3.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万元且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以及新注册且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发展潜力较大的文化企业;
4.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未达到50万元,但其主营文化产品或文化服务,能积极宣传吴堡特色文化,积极参加宣传部组织的各类文化产业培训及展会的文化企业。
(二)投资发展补助
2021年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投入发展资金超过50万元的文化企业。2021年文化产业项目投入资金超过50万元的其他类型企业。
(三)新登记注册奖励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在吴堡县内登记注册(包含个转企、新成立、非文化企业转型),有经营场所且目前正常运营的文化企业。
(四)其他补助
1、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致使经营困难的文化企业进行一定补助。
2、对家庭突发困难,但仍为我县文化产业发展奋战在一线,坚持经营的文化企业管理者,进行相关补助。
二、相关说明
(一)所有申报的企业,必须是在吴堡县登记注册。
(二)根据企业实际可申报不同类型奖补。在本次申报中填报信息弄虚作假的企业,三年内取消各类文化产业项目奖补评选申报资格。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取消参评资格:
1.近两年来企业或企业法人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处罚或有其它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行为;
2.近两年以来企业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3.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被列入失信名单或近两年以来有严重债务违约、知识产权侵权、商业欺诈、刑事犯罪等违法犯罪记录。
(四)相关数据依据
1.规上文化企业营业数据最终以县统计局提供数据为依据;
2.未达到规上的文化企业营业收入以税务部门提供数据为依据;
3.投资金额以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文化企业营业数据,以税务提供、相关票据、现场核查为依据。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内容包括:1.申请表(见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简介及经营事迹介绍(1000字以内);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征信报告;5.申报材料承诺书。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分别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相应电子版。
四、评审程序
1.由县委宣传部进行初审,依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企业进行参评资格审核,形成候选名单。
2.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文化产业领导小组相关单位组成评审组,实地对候选企业进行评测,并结合申报资料、类别等因素综合评审。
五、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30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文化企业将材料报送到吴堡县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曹卓 联系电话:18702950802
电子邮箱:649579063@qq.com
附件:
1.2021年度吴堡县文化企业经营奖励申请表
2.2021年度吴堡县文化企业(项目)投资补助申请表
3.2021年度吴堡县新登记注册文化企业奖励申请表
4.2021年度吴堡县“疫情”影响文化企业补助申请表
5.2021年度吴堡县“突发困难”文化企业经营补助申请表
6.申报材料承诺书
中共吴堡县委宣传部
吴堡县文化产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