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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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7-10-16 15:10

一、职责

为积极响应榆林市建设“幸福榆林、大美榆林”,及时改善和维护我县河流水质、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县河长制工作会议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决策部署,统筹推动和督促指导县、镇各成员单位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专题研究河长制工作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河流保护管理有关工作,根据《榆林市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制度。

1、总河长专题会:决策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研究决定全县河流保护管理重大事项。由县总河长、副总河长、县级河长、县河长制全体成员单位(名单附后)主要负责人、河长参加。

2、副总河长专题会:按照总河长的要求,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全县河流保护管理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由县级副总河长、县河长制部分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3、级河长专题会:各级河长根据流域特点、区域分布、负责组织本流域相应河流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对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县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县河长制办公室和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流域内镇级河长参加。根据需要,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

4、河长制办公室联席会: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河长制工作,协商解决河长制工作推行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河流保护管理具体工作,落实总河长、副总河长、县级河长交办事项。由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召集,县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各镇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或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设立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部门机构负责同志参加。

二、程序

1、专题会由总河长、副总河长、县级河长主持召开,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会议。

2、河长制办公室联席会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讨论年度或阶段工作计划和任务,研究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专题会、办公室联席会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镇、相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三、要求

县河长制各成员单位要履行职责,主动研究河流保护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专题会、办公室联席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河长制监督、考核和问责制度,实行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年度考核,压实河长责任,及时向各有关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的落实。

吴堡县河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召 集 人:县水务局局长

县水务局副局长

     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组织部、考核办公室

      县委宣传部

       县委、县政府督办检查室

     县委农工部

     县监察局

     县发展改革局

县公安局

     县环境保护局

     县工业经济局

       县财政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城市管理局

     县农业局

     县畜牧局

     县林业局    

     县水务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卫生局

     工业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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