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水务局2017年河道工作开展情况
恢复窄屏
出处:吴堡县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7-10-16 15:10

为有效解决我县河道突出问题,改善河道环境、确保行洪安全,针对河道存在的问题,县水务局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河长制”落实情况。由县水务局负责编制,县委、县政府批准的《吴堡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于5月27日印发。总河长由县长高苗同志担任,县委副书记刘伟,县委常委、副县长贺建湘分别任副总河长;设立县级河长、镇级河长;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主任由水务局局长薛利奇同志担任。各镇(街道)于6月底前完成所辖区域河道“河长制”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县水务局于4月18日呈请县政府出台《关于河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开展的“河长制”工作、“五城联创”方案进行河道综合整治,形成长效机制。

2、黄河沿岸垃圾、围河种地的清理情况。为改善河道环境,县水务局于4月12日-16日动用铲车3台,民工10人对横沟水源地到杨家店河道范围内的生活和建筑垃圾进行了专门清理。为确保河道正常行洪,5月25日-26日,动用铲车3台,民工6人,对县城光明巷到柏树坪段内的围河种地行为进行了清理。8月下旬-9月中旬清理河道垃圾两次。目前,河道内的围河种地行为基本被肃清。另外为保护河道环境,确保行洪安全,县水务局在黄河6处防浪墙缺口安装警示牌,目前警示牌已经安装完成。

3、取缔黄河河道内非法采砂场。2月23日,县水务局对全县采砂户进行集体约谈,召开采砂专题整顿会。此后县水务局不定期对河道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非法采砂行为进行取缔,特别是入汛以来,每周至少巡查3次。4月5日到17日,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刑警队针对河道采砂进行多次联合执法,进一步取缔非法采砂行为。其中“冯蒙蒙砂场”被多次发现非法采砂,刑警队对其合伙经营者薛鑫进行约谈,给予口头警告,随后该砂场停止作业,船只上岸。在此期间,县水务局共下发《禁止采砂通知书》30余份,《关于禁止采砂、清理影响河道行洪的物料、违章建筑的通告》30余份。目前,全县范围内的采砂场全部停采,船只靠岸。

4、集中清理河道违章建筑、锅炉房、物料堆放。为改善城区市容市貌,强化河道管理,保障河势稳定。针对县城范围内的锅炉房、违章建筑、物料堆放等行为,县政府印制,县水务局下发《关于开展城区市容市貌及河道综合整治行动的公告》20余份。随后县水务局联合县公安局、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电力局等7个部门向宋国富、宋探生、宋海生、李善德、宋喜平、李学耀、张爱军、宋存东、张世平、宋东峰等人的锅炉房、违章建筑、物料堆放、采砂行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另当事人自行拆除,否则将强制执行。此次行动共拆除锅炉房4处;违章建筑5处,共500多平方米;叫停违法采砂场3处,特别是张爱军在青银高速吴堡特大桥上游100米处的采砂行为,已被黄河河务局多次警告,经过这次整顿,彻底停采,拆除了采砂设备。经过整顿,使县城环境和河道行洪得到很大改善。

5、县城水源地保护落实情况。县城水源地原本周围有铁丝网防护栏,随着沿黄公路过境线的施工,铁丝网被破坏,水源地周围生活建筑垃圾堆积。为此,为确保县城人民群众能吃上安全放心的自来水,县水务局积极争取省市项目投资,并呈报县政府,争取早日对水源地环境采取有效切实的保护措施,确保水源安全。

吴堡县水务局

2017年9月25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