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家川镇“十条规定”狠抓村级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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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政府网       更新时间:2014-12-17 16:28
    今年以来,吴堡县宋家川镇出台了《宋家川镇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十条规定》,狠抓村级财务管理,确保农村集体资金与资产的安全,切实维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实行村级零招待制度,确因工作需要在村上用餐的,以农家饭为主,用餐不准上酒、发整盒烟,用餐费由用餐人自付。
 
    严禁私设小金库 。凡是涉及村集体退耕还林、粮食直补、土地(果园)承包征用、社会捐赠等所有资金,必须如数纳入村财乡管理范围,一律不得体外循环。
 
    不准白条入账 。村级报账时除民工工资,其他支出全部使用正规发票,否则不予报账。
 
    报账要及时。 严禁出现陈年旧账、老账、糊涂账,实现村级账务不跨年。确因财务亏空无法报账的,要在财务人员的指导下及时理顺当年账目,做到心中有数,群众明了。
 
    严禁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直接保管账务 。村级账务、条据清单由会计统一管理,实物用具由会计统一登记,确保财务管理规范。
 
    严禁盲目开支 。在实施公益项目、阵地建设和其他建设项目时,一定要量力而行,不得盲目修建,举债修建,随意产生或扩大村级债务。
 
    财务开支要规范 。严禁出现挪用、私分、贪污村集体财产,所有开支都要按照财务规定报账,严禁乱开口子,胡支乱花。
 
    严格财务审批程序 。村级财务报账要坚决实行村书记、村主任双签字制,否则不予报账。
 
    及时交接财务。 在村“两委”换届后,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现人事变动时,要及时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对不接交财务的新任班子实行财务冻结,不予报账。
 
    坚决实行财务公开。 财务报账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村财镇管办公室按照实际收支情况统一打印公示。村委会要将村财收支情况及时、全面、彻底在《村务公开报》上公开。(文:韦江江)
 
责任编辑:冯雄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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