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期间 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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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新闻       更新时间:2020-03-06 09:41

“感谢检察官为我们讨回了工资,血汗钱拿到手,我们终于可以安心了。”2020年3月4日,寇家塬镇王家圪崂村辛舍窠自然村的42名工人在拿到拖欠的工资后感激的对吴堡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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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0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承包了王家圪崂村辛舍窠自然村内的道路拓宽工程。6月30日,县扶贫办将工程款转账给李某后,该李于7月5日携款逃离吴堡县,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126667.85元。后经政府部门责令支付李某仍拒不支付。

该案移送吴堡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正值疫情防控紧要关头。为防止疫情防控期间引发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吴堡县院认真贯彻践行民生保障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障民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审查起诉期间充分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使李某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及后果,委托家属多方筹集资金将拖欠的工资126667.85元结清,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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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有所得是基本常识,也是法律明文规定,检察机关作为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和监督者,一定会努力让每一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李秋平副检察长表示。拖欠农民工工资,既违背市场规则,更违背道德良心,检察机关决不姑息。在严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同时将维护农民工权益放在首位,切实守护好农民工的钱袋子,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吴堡县检察院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确保农民工拿到工资后,第一检察部立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变更强制措施,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文/图:薛 丹)


(责任编辑:刘迪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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