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公安局破获价值50余万元的特大盗窃黄金首饰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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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政府网       更新时间:2009-09-05 20:32

    9月3日,我县公安局经过一个月的大量调查摸排、积极侦查取证,辗转四省五市六县、行程上万公里,破获一起价值达50余万元的特大盗窃黄金首饰案,在榆阳区某宾馆内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并追回了被盗的1829克黄金和40克白金。 

    8月3日早6时,宋家川镇信用联社金店店主张某来县公安局报称:2009年8月2日下午自己随身携带价值60余万元的黄金首饰,乘坐卧铺车从西安城北客运站返回吴堡,晚上11时,车行至富县服务区,自己下车吃完饭,上车后包内的首饰还在,随后自己与司机聊了几句就睡着了,8月3日早6时抵达吴堡县城,自己下车时发现包内黄金首饰绝大部分被盗,包内只剩下零散首饰。 

    我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案后,当即向局领导作了汇报,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调集全局精干警力,成立了由20人组成的专案工作组,王殿玺局长亲任专案组组长,坐镇一线、亲自指挥。专案组根据案发情况,认为受害人是在长途卧铺车上首饰被盗,同车人员众多复杂、流动性大,外地人流窜作案的可能性极大。警情就是命令,时间不容丝毫延缓。专案组兵分四路,立即奔赴延安、榆林、太原等地,对卧铺车途经路线有乘客上下车的地点和罪犯可能逃窜的地点全面展开调查,攻克8.3特大黄金首饰被盗案战役全面打响。一月来,专案组不畏辛苦、不分昼夜,团结协作、连续作战,辗转于榆林、太原、延安和银川等地,行程上万公里,进行了大量的调查走访、摸排取证工作,使案情一步步变得清晰起来。在延安、太原警方特别是榆林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案发后的第30日,案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犯罪嫌疑人指向原籍榆林姓叶的俩亲兄弟。9月3日专案组民警,在榆林某宾馆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次日凌晨3时,两犯罪嫌疑人经过百般抵赖后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 

    经审查,叶某兄弟俩于8月3日下午,在西安城北客运站与受害人同乘一辆卧铺车,由西安出发,驶往榆林方向,途中伺机作案。4日凌晨3时许,车行至延川境内乘客全部入睡后,弟弟叶根军先将一名男乘客随身携带的一部手机和700元现金盗走,又窃取了一名女乘客100余元现金。4时许,卧铺车驶入清涧路段,弟弟叶根军盗窃二次得手后,慢慢挪动到熟睡中的受害人张某身边,将装有黄金首饰的手提包偷走,快速打开手提包和里面被胶带缠裹的塑料盒,发现盒内装的是黄金首饰,就抓了两把,随后又将手提包原状放回受害人张某身边,两人在绥德下车后,向榆林方向逃窜。三天后兄弟俩在榆林向某金店非法出售赃物黄金734克,得赃款14.1万元;六天后在榆林向另外一家金店出售赃物黄金265克,得赃款5万元。十天后,兄弟俩从榆林逃往银川家中,将剩余的830克黄金和40克白金藏匿,四天后逃往西安,于8月下旬返回榆林。兄弟俩在被抓捕前,将卖黄金得来的19.1万元赃款,大部分挥霍,从银川乘飞机到达西安,花6.6万余元买了一辆奇瑞车,并上了户买了保险;赌博输掉7万余元,用于高消费3万余元,被抓时银行卡上仅剩2万元现金。 

    犯罪嫌疑人叶某,男,汉族,初中文化,生于1968年5月25日,现住银川市西夏区南梁农场;犯罪嫌疑人叶某某,男,汉族,初中文化,生于1972年9月16日,现住银川市西夏区南梁农场。现两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文:白建伟 图:薛嘉伟)

追回来的部分黄金制品

工作人员正在清点追回的物品

责任编辑:薛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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