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公安局把窗口单位民警评判权交给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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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政府网       更新时间:2010-06-17 16:34

    窗口单位是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改变作风、树立形象的重要平台,是密切警民关系的桥梁和纽带。近日,我县公安局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强力深化“阳光警务”工程,把户政、车管和出入境等窗口单位民警的评判权交给老百姓,民警工作优与劣由老百姓说了算,是否胜任工作岗位由群众来决定。这一做法推行后,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为了真正“把窗口单位民警评判权交给老百姓”,将窗口单位民警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实现窗口单位工作规范、有序、文明、高效,特制定了《吴堡县公安局窗口单位民警考核办法》,即各窗口单位民警每受理、办结一次业务,都必须详细登记群众姓名、联系方式和办理事项等。县公安局每半年组织专人,逐一对各窗口单位民警进行考核,结果划分为很满意、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有偿邀请15—30名曾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就某窗口单位民警的办事效率、收费情况、服务态度等方面分项进行打分,总分共100分。县公安局根据考核结果,重奖重罚,严格追究责任,结果为很满意者,给予现金奖励,并作为所在部门、个人争先创优和民警个人提拔时的有力依据;为满意者,不奖不罚;为不满意者,调离工作岗位,纪检部门给予诫勉谈话,写出书面检查,并作为所在部门、个人评差后进的重要依据。(文:白建伟 王文文)


责任编辑:张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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