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无小事 精心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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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政府网       更新时间:2013-05-27 10:54
    5月25日,县人民法院寇家塬法庭受理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次日即成功调解并兑现。
 
    2012年正月,原告贾某受雇于被告薛某和贾某某,为其从事公路塌陷维护工作,因工程量小,原告虽多次从二被告处领取工资,但均没有领取记录,工程结束后,尚有1500元工资未领取。原告多次与被告催要,可二被告相互推诿,拒不给付。接到案件后,主审法官意识到,此类案件必须要调解处理,如若依法判决,贾某可能由于缺乏证据而难以胜诉。于是主审法官放弃星期日休息时间,首先联系到被告薛某了解情况。可被告薛某认为,自己虽然给贾某发过工资,但大部分工资一直是由贾某某发出的,而且自己已经与贾某对过账,工资已全部支付。主审法官认为有必要让二被告当面对账。随后,主审法官带着薛某又赶到另一个村庄,找到贾某某询问此事。从贾某某的口中得知其大概记得已将工资支付完毕。主审法官说:“既然你现在也不是很确切的记得,那我想原告记自己一个人的工钱比你们要记所有人的工钱清楚的多,是不是你们确实没有支付呢”?随后,主审法官要求二人当面对账,可二被告不愿意,认为账目过多,对起来很麻烦。主审法官说:“你们嫌麻烦我们办案人员对”。随即拿着账本认真地看起来,二被告被法官们这种执着的精神所感动,让把账本拿回法院慢慢看。可主审法官认为,对于农民工的血汗钱,必须要及时断案。从早上一直到下午,主审法官终于不厌其烦在把账目核对完毕。发现确实有1500元的工资款尚未结算出去。随即主审法官劝说二被告当即将1500元工资款交到原告贾某手中。
 
    看到原告贾某那张饱经沧桑的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法官们也忘记了一天的饥饿和劳累,如释重负,倍感欣慰。(文:弓鸿雁)
 
责任编辑:张妮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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