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多措并举严防产生执行积案
恢复窄屏
出处:吴堡县政府网       更新时间:2013-04-16 10:23
    为严防执行工作再产生新的积案,努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县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开展执行活动。
 
    执行工作通过公开化,进而提高执行公信力。执行程序的公开,将执行工作程序进一步透明。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执行进度。公开结案方式和理由。对依职权中止、终结执行的实行公开听证审查制。对已经中止、终结的案件,依法告知当事人案件相关管理制度以及申请恢复执行或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的条件和程序。
 
    严格把守“中止、终结”案件审批关,防止形成新积案。凡中止、终结执行程序的案件,层报庭长、执行局局长审批。
 
    严格加强执行流程管理,狠抓结案率。每件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最后结案,严格执行流程,防止出现拖延而丧失有利的执行时机。要求承办人在接到案件后,必须在3日内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表,在一个月内完成财产调查取证工作。对于疑难案件,由庭长进行督办,必要时将案件移交庭长主办,由执行局局长督办,限期执结。(文:薛维国)
 
责任编辑:张妮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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