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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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政府网       更新时间:2012-10-30 16:00
    近日,吴堡县人民法院民事庭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2011年农历11月7日,原告李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包被告砖厂2012年度红砖生产任务。”后原告带领28名农民工进厂生产,生产五十多天后,双方发生矛盾,遂解除承包合同,但被告不愿支付原告工人生产五十多天的工资。法院立案庭法官在诉前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调解未果,该案正式进入诉讼程序后,被告也起诉原告要求承担停产损失,致使双方矛盾更加激烈。考虑到案件涉及多名外地农民工,如得不到妥善处理,极可能引发群体上访事件,必须尽快化解。办案法官汇报庭长、主管院长后,由主管院长主持,组织双方再次进行调解,庭长、承办法官、特邀调解员联手参加调解,大家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做思想工作,从法理到人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上午一直工作到下午,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支付原告工资,并且当场予以兑现。当农民工们接到工资时,个个激动万分,连连致谢。
 
    此案的成功调解,及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是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真实再现。(文:薛改香)
 
责任编辑:寇雁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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