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实行党组成员包案制 再掀清理积案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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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政府网       更新时间:2009-08-25 10:17

    为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系统第二次清理积案活动,我院党组提高认识、坚定信心,近日进行认真部署,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定承办人、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包案到领导和个人,做到“五定一包”的要求,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由院领导、党组成员对无财产可供执行部分案件实行包案制,第一期决定每名党组成员包三个积案。包案制明确了工作责任主要是从六个方面对“清积”工作进行督查、督办、指导:一是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二是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清理、执行情况;三是联动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四是司法救助制度的建立及救助情况;五是执行力量、装备的配备及后勤保障情况;六是宣传、报道情况。

 

    包案制要求党组成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听取案件承办人对“清积”工作的汇报,查看执行积案台账,检查积案的落实情况,充分依靠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实行社会联动和综合治理,运用好法律赋予的各种执行措施和手段,高度重视“清积”工作,在“清积”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党组汇报,及时寻求解决方案。(文:牛鹏兴)

 

责任编辑: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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