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落实科学发展观巡回法庭下乡开放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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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政府网       更新时间:2009-04-10 08:11
    我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把开设巡回法庭作为实践载体之一,日前,巡回法庭分别在岔上乡薛下村乡开庭审理案件。
 
    岔上乡薛下村乡距离县城较远,以前当事人都是到县法院参加开庭审理。为了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审判公开、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期审判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巡回法庭来到案发地,就地开庭审理,积极践行审判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既做到司法为民、便民,又可扩大法律宣传。
 
    “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了李某与王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过庭审,虽未达成调解协议,但得到旁听村民一致的称赞,普遍认为法院选择就地开庭审判案件,不仅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而且体现了人民法院送法下乡的做法,是人民法院工作机制改革以来,落实司法为民的又一举措。在薛下村乡公开审理信用社诉王某担保合同纠纷案,经合议庭开庭审理,做当事人工作,当庭调解处理,效果良好。
 
    此次下乡开设巡回法庭,是我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举措。此项举措的实施,极大的节约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积极配合了农民的备耕,使案件最大可能的解决在基层,是我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司法为民”的有力体现。(文:牛鹏兴)
 
责任编辑: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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