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人民法院推行“随案廉政监督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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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政府网       更新时间:2009-03-20 10:47
当事人可监督法官办案
 
    从今年3月1日起,到吴堡县人民法院起诉案件的当事人,在案件受理的同时可以收到一张“随案廉政监督卡”,当事人如发现审判、执行人员有不廉洁行为的,可以根据监督卡信息进行监督和举报。
 
    推行“随案廉政监督卡”是我院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目的是为了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法官自觉履行职务,严格审判、执行纪律,更好地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也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广泛监督。
 
    “随案廉政监督卡”上附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和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以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六个不准”的规定,如审判人员在案件审理和执行中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托人宴请和馈赠,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对待当事人冷、硬、横、推,衣着、举止、语言不文明等方面的举报内容,并且公布有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反映的举报电话。
 
    “随案廉政监督卡”施行后,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将不定期对随案廉政监督卡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此作为考核法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此来促进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我院法官队伍建设和管理。(文:牛鹏兴)
 
责任编辑: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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