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法院首次开展“人民陪审团”试行工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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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政府网       更新时间:2011-10-21 15:30
 
    薛某诉慕某、我县慕家塬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因涉及村委会及部分村民的利益,极易引发群体上访,县法院根据司法公开、民主原则,在开展审判“五进”及“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和建议”“两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在该案审理中首次试行开展“人民陪审团”工作。
 
    按照规定,人民陪审团成员从我县法院已建立的公民代表成员库中随机抽取,最后确定了7名代表组成人民陪审团。庭审前,合议庭召集陪审团成员开会,就案情、审理程序作了介绍,并向每位旁听的陪审团成员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指定了一名成员为团长。10月19日,庭审安排在案发地慕家塬村,旁听群众多达百余人。7名“人民陪审团”成员全程参与了案件审理,认真听取了原、被告及第三人的陈述、答辩及举证、质证和辩论观点,整个庭审活动严谨有序,条理清晰。庭审结束后,人民陪审团由团长主持对案件进行了评议,每个成员就本案事实认定、裁判依据及内容等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并向合议庭提交了“人民陪审团”书面意见。对陪审团的意见,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将作为重要参考。
 
    试行“人民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是根据司法民主原则,在开展“两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公民有序参与司法,是一种工作机制的创新。县法院将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循序渐进,认真开展,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文/图:宋增战 弓鸿雁)
 
责任编辑:王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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