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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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新闻       更新时间:2020-06-05 08:42

5月28日,吴堡县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原告任某某与被告刘某某通过四次调解工作,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不仅调解结案,还修复了双方的邻里关系。

原来,今年4月1日,吴堡县刘家沟村的原告任某某与被告刘某某东西相邻。原告任某某响应“美丽乡村”建设,把自家的旧宅重新翻修。红柱顶绿檐,青砖配白墙,房屋修得很是气派!但让原告闹心的是,按照审批的四至界限修建,自家的院落就无法修建的方方正正,为了使自家院落方正就只能向西多占用一些土地。可西边的土地被告已占用多年,原告想要占用,谈何容易?诉前,原告找熟人几次与被告协商,被告始终不愿意,并明确告诉原告,如果原告胆敢强行修建,被告将不惜一切代价进行阻挡。双方因此结下梁子,发生矛盾,相互埋怨,关系紧张。原告见此形势,觉得双方私下不但无法调和,如此争执下去,很可能会引发更大的矛盾,便一纸诉状将被告告到法院,希望通过法院调解,解两家之难。

受理该案后,办案法官了解案情,于4月6日前往两家住所地,实地察看地形,并第一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这次调解由于被告的抵触情绪极大,无功而返。时隔两周,办案法官打听到,被告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受到其兄长的极大影响,所以办案法官联系到其兄长,相约再去两家的住所地,进行调解。通过一下午的调解工作,双方的关系开始缓和,被告方同意原告占用地形,但双方就占用地形的位置和面积大小,以及原告向被告补偿的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由于时间渐晚,本次调解工作只好结束。但办案法官抓住双方关系缓和的契机,当即通知双方,让双方第二天再到法院继续协商,双方也都爽快应允。第二天,双方按时到达法院,办案法官继续进行调解,通过灵活调整调解方案,反反复复协商,耐心说服,双方终于就占用地形的位置和面积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就补偿数额还是未达成一致意见。所谓“行百里者半九十”,本案的调解工作已有成效,但此时放弃调解,将前功尽弃。时间又过了一个月,期间,办案法官分别与双方沟通联系,“背对背”单方进行调解工作,在摸清了双方底牌后,觉得调解时机成熟了,便通知双方进行第四次调解。这次调解,办案法官首先直言明告双方,本次调解是本案的最后一次调解,希望双方把握言归于好的最后机会,全面考虑自己的得失利弊,不要因为贪图钱财而丧失掉和睦的邻里关系。5月28日,双方就补偿数额也达成了一致意见。至此,本案通过四次调解工作,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结案,不仅案结事了,也修复了双方的邻里关系。

相邻关系纠纷,大部分是因邻里间使用相邻土地引发的。法律规定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是:方便生活、有利生产、公平合理、团结互助。由于相邻关系纠纷的案件,原告的诉请一般都是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等,加之相邻土地的使用权人一般都未经登记确认,权利人不明确,使得这类案件难以下判。并且判决处理,并不能达到彻底解决纠纷的目的,还可能会激化矛盾,不仅不能息事宁人,反而可能会火上浇油,甚至引火上身,引发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不满。所以,审理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必须注重调解工作,必须注重发挥“枫桥经验”精神,切实化解矛盾,和睦邻里关系,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息事宁人。(文/图:王继武) 


(责任编辑:刘迪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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