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法警协助执行法官妥善处置一起当事人恶意逃避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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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政府网       更新时间:2010-12-07 16:14
    12月6日,我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一起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案件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行动迅速、措施得当,使该起执行案件得到顺利执行。
 
    被执行人李某在一起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驾驶三轮车造成受害人李某下肢瘫痪,对受害人身心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本院判决赔偿近20万元。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却置之不理,找出种种借口拒绝履行自己赔偿受害人损失的义务,其家人也阻挠执行人员依法办案,多次帮助李某逃跑,致使该案得不到及时执行,受害人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对此,执行干警协调法警大队,抽调若干警力,通过信息化的方法调查到被执行人李某逃跑的时间和路线,执行法官、法警采取蹲点守候的办法,终于在青银高速公路出口处将李某堵截抓获,并采取法律强制手段,拘留了李某。在法官大量耐心的做工作,李某认识到自己违抗法律、抗拒执行的行为是错误的,并且愿意履行义务,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文:王强)
 
责任编辑:慕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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