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审判“5·10”故意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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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政府网       更新时间:2010-11-08 09:19

    2010年11月3日,在县人民法院审判大厅公开审理了社会影响大、媒体关注度高的宋利荣特大故意杀人案。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公诉处全体人员及各县(区)院主管领导和公诉部门近50名人员参加了庭审观摩。参加观摩的还有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全体审委会成员及在吴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央及地方多家媒体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跟踪报道。

 

    庄严而宽敞的审判厅内座无虚席,连走廊也站满了旁听的人,在厅外大院内纷至沓来的群众络绎不绝,但秩序井然,都静静地守围在电子视频前旁听着。

 

    宋利荣无端猜疑,心生杀意,持械连闯五家,杀死2人,致伤7人。案发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精兵强将全力侦破,检方也及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形成合力,在第一时间将宋抓获。介于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快捕快诉,指控犯罪,中级人民法院秉承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维护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的原则,将宋押上审判台,公开审理,介于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极大,经审委会讨论决定,当庭公正判决宋利荣死刑。此时,被害方家属流出感激的泪水,旁听者发出了正义的呼声,不杀宋利荣难平民愤。

 

    通过此次组织公年度计划人员出庭观摩、庭后评议的形式的岗位练兵,进一步加强了公诉队伍建设,提高了出庭公诉水平,确保了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文:孙文成 王向元)

 

责任编辑:张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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