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起纠纷 法官调解亲情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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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7-04-05 16:24

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也是法律规定子女应尽的义务。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子女以种种理由不尽赡养义务,或在赡养费上讨价还价,致使父母和子女对簿公堂。近日,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薛家塔村民薛某八十有余,含辛茹苦养育六子女,除四儿子未婚其余都已成家,自老伴儿去世后,一直与未婚的四儿子生活,后子女间因赡养问题互相推诿,老人无奈之下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县法院法官初步了解了案情后,在李淑媛庭长的带领下,王继武审判员等一行四人先后两次进村入户为六子女做工作,通过与六子女耐心的沟通和交流,从法律和社会伦理等方面进行剖析、开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子女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赡养协议,即轮流照顾老人,每人两个月。

通过法官的真情调解,六子女因赡养老人产生的隔阂终得消除,老人重拾家庭的温馨,久违的亲情得以回归。(文:贾晶晶)


(责任编辑:张妮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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