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以“阳光执行”助推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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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6-11-23 21:14

县法院积极推行“阳光执行”,防止涉执信访案件的发生,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实现执行公开,增加执行透明度。在立案受理执行案件时,向申请人进行执行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以增强申请人对自身权利义务和执行风险的认识。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采取查封、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前都及时告知当事人。裁判文书公开方面,按要求在法院门户网站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执行裁判文书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与当事人零距离接触,加强沟通。往往有申请人对执行工作存在误解,对执行法官存在的质疑,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通过申请人积极参与到执行过程中,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零距离沟通,使其了解到执行工作的具体动态,消除误解,从而提升司法公信力。

强化执行监督,确保阳光执行落到实处。在执行过程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调解员对执行工作进行见证和监督,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文:薛维国)


(责任编辑:董国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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