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住项目管理“牛鼻子”,陕西吴堡用好“四个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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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榆林乡村振兴       更新时间:2023-01-29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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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陕西省吴堡县以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为抓手,明确投入重点,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把巩固脱贫成果的项目全部纳入项目计划,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强化“审批、实施、监管、验收”关键环节,牵住项目管理的“牛鼻子”,助推乡村振兴多点齐飞。

一、强化申报审批管理

一是在选择项目上,坚持“四个优先”,由县、乡、村分级组织编制中长期规划,并在规划前向群众公示,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组织专家或技术干部进行评估论证,按照“统筹规划、择优扶持,分级审批、公开立项”的原则,在项目选择上立足四个优先,即:“效益优先、示范性开发优先、产业化建设优先、群众意愿优先”;二是在审批立项上,坚持“三个不予”,即“未通过群众讨论的项目不予入库,未入项目库的项目不予安排资金,未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审定的项目不予申报”;三是在入库程序上,坚持评审论证,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对镇级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出具项目库审核意见,报送县乡村振兴局和财政局。由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要素保障部门,对项目用地、环保等约束性因素进行审查。县乡村振兴局和财政局对是否属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是否属于“负面清单”项目、是否符合资金使用范围进行审核,重点关注联农带农机制特别是与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利益联结机制建立情况。2023年共谋划入库项目412个4.1亿元。

二、强化项目组织实施

利用冬闲时节提前完成已安排项目的可研、立项、用地、设计、环评、财评等工作,条件具备后及时开工。在项目的组织实施上,主要从两个方面把握,一方面是强化组织领导,做到“两个明确”,即:明确法人责任和明确目标责任。项目批复下达后,立即成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与法人签订责任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推动机制。同时签订合同或协议,细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奖惩措施等。另一方面是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进度质量。项目启动前做好宣传发动,增强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做到早安排、早实施,确保进度和质量。

三、强化实施过程监管

一是严格落实催办、督办和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实时跟踪了解衔接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掌握资金支出进度。对已下达预算15个工作日以上未执行的,由专人催办;3个月以上的,进行约谈或督办;6个月以上的,由财政部门直接收回并调整用于当年其他衔接项目。

二是严格落实“动态监控”机制。利用财政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对衔接资金进行全程实时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强化资金分配、下达、支付和绩效执行等环节的监控,进一步压实资金使用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提升衔接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同时,建立工作提醒和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反馈信息数据变化情况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高质高效完成预期目标。

三是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做好衔接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目标自评等工作,重点对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做到花钱要问效,有效多安排、低效多压减、无效要问责。

四是严格落实重要环节的督查机制。县乡村振兴、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组成常年项目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全县的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情况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衔接资金项目的落实情况,每一次督查都形成专题报告,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

四、强化项目验收工作

为规范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的验收工作,吴堡县在项目验收上采取初步验收和综合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初步验收为实施单位按照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验收申请书,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所在镇村负责人、实施单位负责人进行初验。项目综合验收为建设单位组织审计、评审、派驻纪检组、施工单位共同验收。验收过程中对项目管理、资金管理、档案资料、实施效益等进行量化考评,实行项目综合等级评定,等级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验收结束后,验收组要及时与实施单位交换意见,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并指出存在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项目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或实施单位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的均不予验收。通过项目验收的,由验收组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由验收组下整改通知,在接到通知规定的时限内,经整改完善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项目竣工验收后,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由主管单位明确项目权属,将项目移交其进行管护。


(责任编辑:宋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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