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重奖有功人士 鼓励全民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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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韦江江       出处:吴堡新闻       更新时间:2022-03-25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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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陕协作(吴堡)产业园鸟瞰图

为激发招商引资活力,提高招商引资实效,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吴堡县出台了《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试行)》,对全县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完成每年招商引资任务指标考核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据介绍,该《办法》明确将招商引资全年考核结果综合运用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于考核得分排名靠前的3个单位,县政府授予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优秀单位”,并在全年目标责任考核中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对全面完成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结果处在先进位次的单位,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补充单位工作经费不高于40%,剩余部分用于奖励招商有功人员,奖金分配不得均摊,不得超过5名人员,有功人员将推荐到省市表彰。

该《办法》明确,对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镇(街道)、部门奖励15万元,对排名前三的,分别再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未下达招商任务指标的部门,年度引进完成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和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分别奖励5万元和10万元。对积极向上争指标、快速审批、有效保障重大项目落地的要素保障单位,在年底考核排名第一的,按照“一事一议”给予15万元奖励。对引进轻资产企业,以五上企业标准为准,采取“一事一议”给予奖励。

该《办法》还明确,鼓励全民招商,对引进重大项目的县直部门、镇(街道)、县产业园区管委会、社会自然人、招商团队或公司设置“招商引资贡献奖”。对引进同一企业或单个项目投资达2000万以上且完成投资的,单独奖励现金10万元。对引进同一企业或单个项目投资达5000万以上且完成投资的,单独奖励现金20万元。对引资同一企业或单个项目并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的基础奖励30万元,并以每增加1亿再奖励1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鼓励引进外资项目,对直接投资100万美元以上的奖励20万元。对由招商工作团队完成的,对起主要作用的应在奖励资金中拿出不低于50%给予奖励,其余的由其他人按贡献分配。


(责任编辑:宋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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