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榆林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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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炜 庞亚飞       出处:榆林日报       更新时间:2021-07-15 09:4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榆林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7月14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榆林市召开,督察组组长严维佳、副组长张育奎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讲话,市委书记、市长李春临作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张胜利主持会议。

严维佳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制度安排,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刘国中书记和赵一德省长多次指出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今年1月2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从体制、机制上完善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体系。

严维佳指出,本次督察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督察,将重点督察市及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任务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处理情况等方面内容。重点了解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以及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重点检查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规划标准的具体执行情况;重点督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任务推进实施情况和第一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在此基础上,坚决查处生态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和不担当、不碰硬问题,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

李春临表示,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重大举措。他要求,全市上下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要全力配合、全程保障督察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有序推进。要高度重视边督边改工作,对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问题,照单全收、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努力推动榆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上,张育奎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减负帮扶等工作提出了要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榆林市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党政领导同志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接受全市广大群众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诉举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12—8101036,邮政信箱:陕西省榆林市第A013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至8月12日每天8∶00—20∶00。根据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投诉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榆林市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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