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2017年从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中招聘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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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7-06-16 19:20

吴堡县2017年从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中招聘协管员公告

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实施意见》、《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开发10个协管员岗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10名协管员,其中:男5人,女5人。公益性岗位设在县扶贫办,主要负责我县扶贫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5个条件:

1、本人家庭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2、吴堡县户籍或生源地;

3、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已在吴堡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往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遗传疾病史,无传染病等;

3、爱岗敬业,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能够履行正常工作职责。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有关信息在吴堡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一)发布招聘公告(6月16日—6月21日)

在吴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ubu.gov.cn/)和县政府公告栏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 6月23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报名地点:吴堡县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初审: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人事代理卡原件、复印件(无法提供毕业证和人事代理卡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吴堡县2017年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等相关资料进行报名初审。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县内组织的招聘考试。

4、领取准考证:6月24日(上午8:00至12:00),考生在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本人放弃考试。

(三)笔试

1、考试内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办法组织考试,内容以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

2、考试时间:6月26日 15:00--17:00

考试地点:县会议中心

3、考试阅卷: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阅卷,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生代表、家长代表及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共同监督,并现场公布考试成绩。

(四)确定拟聘人员: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数量,按1: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分男女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资格复审

时间:6月26日

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5办公室

拟招聘人员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人事代理卡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工作由县人社局、监察局等部门负责。复审后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进入体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

(六)体检(6月27日上午8:30)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设在县医院,对指定项目进行检查。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政审(6月27日)

由县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查。

(八)岗位递补

对资格复审、体检、政审中出现的不合格者,一律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上述步骤重新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6月28日—6月30日)

由人社、财政、监察等部门审核汇总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三日。拟聘人员一经公示后,不管因何种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一律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7月1日)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并无异议者,由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公共服务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临时用工。鼓励被聘人员积极寻找更合适的就业岗位。

(二)聘用人员的管理。聘用人员无条件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扶贫办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等。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县财政负担。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按月发放,每月工资标准为2500元,其中的500元作为绩效工资,经扶贫办考核后提出发放意见,由劳务派遣机构每半年发放一次。

(三)劳务派遣机构负责为聘用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政策咨询电话:0912-6510195

附: 1、吴堡县2017年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2、应届生考试资格复审证明格式.doc

吴堡县2017年招聘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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