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吴堡县2012年重点项目建议计划的通知
吴政经发〔2011〕130号
各镇、县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市驻吴各单位: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为了切实做好2012年我县重点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续建项目计划编制,要以2011年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前期项目进展情况为基础,将2011年已开工、未建成的本单位所属重点项目继续列为2012年续建项目。
二、2012年新开工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①符合我县“十二五”规划,优先安排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改善民生方面的项目;②确定投资主体、建设规模和建设地点;③完成或基本完成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相关手续;④建设资金基本落实,能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⑤2012年能实质性开工的项目。
三、2012年前期工作项目,应符合我县“十二五”规划,投资规模比较大,产业关联度强,对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的项目。2011年列入前期工作项目,但前期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需继续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继续列入2012年前期项目计划。
四、本次重点项目征集投资额须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小于此额项目不列入重点项目。
五、报送材料纸张统一用A4纸幅,所列附件电子版请在wubufagaiju@163.com邮箱自行下载,密码为6521214。
六、请你们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全力以赴做好项目编制工作,务必于2011年10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同时报电子版)。
联系电话:13572696957
邮 箱:fagaijuxmb@163.com
联 系 人:发改局 霍爱平
吴堡县发展改革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