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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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吴堡县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5-10-22 16:34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吴政办发〔2015〕6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榆政办发〔2015〕49号)和《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吴政办发〔2015〕4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做好内容保障工作,全面提高县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提升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维护政府公信力。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站建设

县政府门户网站是县政府及各部门发布信息、公开政务和

服务公众的重要平台,办好县政府门户网站,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接受公众监督,又便于县委、县政府获取执政信息反馈、了解民心民意。新改版的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丰富、更新便捷,易用性强,建立了乡镇、部门子站点,每个站点开设机构信息、工作动态、财政信息及办事服务等9个栏目,并将站点的后台权限下放到乡镇、部门,便于乡镇、部门及时准确地上传信息。各镇、各部门要按照本文件的要求,积极主动的做好本单位信息更新工作,建立健全内容保障机制,把做好本单位子站点建设内容保障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更新信息,提高信息质量,保证网站内容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保障内容

(一)新闻频道和信息公开

各镇、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子站点所设栏目内容的信息上传和更新。并根据政府网信息保障责任明细表所要求栏目内容的信息上传和更新(详见附件1)。

(二)公共服务

各镇、各部门将本单位所有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和其他服务项目按照《吴堡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将服务事项的服务名称、受理机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办理指南全部在县政府网公开。逐步实现在线申报、在线办理服务功能。

(三)政民互动

政府网站开设县长信箱、建言献策、在线访谈等互动交流栏目。由政府网站和相关部门负责,政府网站负责信件的收集和综合研判,对其有价值、有意义的信件按照政民互动办理程序转到所属部门,所属部门收到信件后迅速进行处理回复,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

三、保障方式

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信息上传工作分四种上传途径,一是各镇、各部门将本单位子站点所设栏目内容及最新工作动态按照本单位信息上传流程上传到相应栏目的后台(详见附件2),经政府网站编辑人员审核、发布。各镇、各部门要把所上传的信息打印成纸质版,并存档以备查阅。二是政府网站采集的信息,由工作人员进行原创性修改后打印成纸质版,经逐级审核后上传,并存档以备查阅。三是其他部门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电子邮箱(wbx_dzzwb@163.com)报送的信息,按照政府网站上传程序上传。四是新闻频道中的吴堡新闻、吴堡广播两个栏目分别由吴堡县电视台和吴堡县广播电台负责上传和更新保障,吴堡新闻和吴堡广播所上传到政府网站的内容,必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政府网站不再进行审核。

四、相关要求

(一)健全机制。各镇、各部门要建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吴堡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责任明细表的分工和要求(详见附件1),及时准确的上传和维护站点栏目,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并配备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专职信息员作为网站信息上传的部门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详见附件3),分管领导要抓好拟发信息的审核工作,专职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的采写、更新上传等工作。各镇、各部门将(附件3)纸质版于10月20日前报送到县政府办408室,联系电话:0912-6524250。

(二)加强审查。根据国家《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各镇、各部门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查和发布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拟发信息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确保网站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安全性。

(三)抓好监督落实。县政府督查室负责政府网站建设内容保障工作的督查落实,并通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通报结果将作为各镇、各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吴政办发〔2015〕64号 附件.rar


吴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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