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须知

一、“县长信箱”办理原则及程序

根据《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县长信箱受理、处理信访事项,以及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进行。

县长信箱工作人员需当日及时阅读、办理电子邮件。对垃圾邮件进行清理;对简单知情的问题,直接回复;对重要信件下载打印,根据县长指示要求,及时交办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对经过审核需要公开的邮件及时回复并在网上显示。

二、反映人须知事项

(一)来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和规定,在来信中禁止发表含有侮辱、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

(二)请按照“一信一事”的原则来反映问题。

(三)来信人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且允许承办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来信人提供信息进行电话核实或实地调查。

(四)如果您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按照国家法规规定此类问题不属于政府管辖范围,请直接向当地人大常委会、政法委或上一级司法机关反映。

(五)“县长信箱”所有来信内容及回复内容均属于公开,如涉及个人隐私及其他情况,需写信人在信件右下角注明不予公开字样。

(六)来信人提交信件后将获得一个受理编号和密码,用于查询信件办理情况;

(七)来信人需承担因信件内容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信件内容
提交人     薛双平
信件标题     出门就要罚款
提交时间     2016-09-06
信件内容
    

我是岔上镇人,今年夏天大雨较多,政府为了安全把沿黄公路封闭了,而佳吴公路也由于施工同时封闭,致使岔上一带的人无路可走。8月24日开始,只要车辆正常经沿黄公路行驶,就扣3分罚200元,目前在此处被罚的车辆不计其数,群众一片怨言,请政府能解决此事!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16-09-09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在信件中提出的问题,我局作以下回复:

221省道沿黄公路吴堡县段(佳吴界至氮肥厂),该段公路建成后至今未经验收,部分群众开始通行。今年雨量较多,部分路段一直出现落石与滑坡险情不断,严重影响通行安全。为此吴堡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全段实施防护整治工程。为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我县于2016年8月15日发出通告,决定该路段从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12月31日进行全封闭,道路封闭期间禁止一切社会车辆及行人通行。该路段沿途设置有多块禁止车辆通行标志牌。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吴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按照吴堡县人民政府通告予以执行,给你造成的不便,望您见谅。

吴堡县公安局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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