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须知

一、“县长信箱”办理原则及程序

根据《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县长信箱受理、处理信访事项,以及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进行。

县长信箱工作人员需当日及时阅读、办理电子邮件。对垃圾邮件进行清理;对简单知情的问题,直接回复;对重要信件下载打印,根据县长指示要求,及时交办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对经过审核需要公开的邮件及时回复并在网上显示。

二、反映人须知事项

(一)来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和规定,在来信中禁止发表含有侮辱、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

(二)请按照“一信一事”的原则来反映问题。

(三)来信人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且允许承办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来信人提供信息进行电话核实或实地调查。

(四)如果您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按照国家法规规定此类问题不属于政府管辖范围,请直接向当地人大常委会、政法委或上一级司法机关反映。

(五)“县长信箱”所有来信内容及回复内容均属于公开,如涉及个人隐私及其他情况,需写信人在信件右下角注明不予公开字样。

(六)来信人提交信件后将获得一个受理编号和密码,用于查询信件办理情况;

(七)来信人需承担因信件内容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信件内容
提交人     罗**
信件标题     检举吴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刘庆峰违规违纪
提交时间     2023-02-20
信件内容
    本人现对吴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单位职工刘庆峰的违纪违规失职行为提出检举,刘庆峰身份证号6127********0017:刘庆峰利用职务之便以副业经营周转为由贷款,在我司获得大额报酬,赚取额外收益,涉及违纪违规,并长期未归还我司,本人多次向单位吴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反应该工作人员刘庆峰违纪违规行为,但单位都包庇不作为。面对群众的举报和反馈不闻不问,采用踢皮球和敷衍的态度,完全是不作为的、不想为的行为,如何让群众放心,针对刘庆峰的违纪违规失职行为又如何能干好本职工作,希望相关领导调查处理! 本人述求如下: 一、,对下属管理失责,督查不力,之前多次向单位反应刘庆峰个人作风道德问题和做副业的问题,不但没有进行批评教育,还包庇纵容刘庆峰,多次联系单位,单位同事都反映不在,是否存在虚占职位,吃空饷的问题。 二、刘庆峰身为单位职工,身兼要职,未做到对群众负责,并做出危害群众利益的事,品德出现问题,如何胜任此工作,并且针对刘庆峰在外从事经商,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行为。望单位给予严厉的处分。且对手下职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缺失,法律意识淡薄,党风建设不到位,涉嫌渎职失职。 三、望单位能够整治单位中存在的歪风邪气,切实改进文风会风,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他的这种给单位抹黑,给部门抹黑的行为就应该被处置和教育批评。 望相关部门严查刘庆峰及其单位,确定刘庆峰是否能在单位中“继续任职”,也希望贵单位能给我一个准确的答复。也请相关部门可以及时和我取得联系。坚决杜绝三不作为!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3-02-28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该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信访件中:“刘**利用职务之便以副业经营周转为由贷款,在我司获得大额报酬,赚取额外收益,涉及违纪违规,并长期未归还我司”等问题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刘**承认曾于2017年左右,自己在榆林市榆阳区三街凯信楼上的一家信贷公司(具体公司名称记不清楚了)借款约9万元,每月还款3200元,共计还款24个月,后因利息算的太高,多次与该公司协商还款事项未果,后提议让该公司去法院起诉,但该公司一直未起诉,此部分属实;举报人反映刘庆峰利用职务之便参与经商办企业、搞副业的问题,建议到派驻纪检组或县级纪检部门进行反映,涉及个人债务纠纷,建议举报人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此部分不属于警务督察部门管辖。

二、关于信访件中:“多次联系单位,单位同事都反映其不在,是否存在虚占职位,吃空饷的问题”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核查人员与县交警部门进行了解,2022年,刘**在疫情防控、各项重大交通安保活动中均能完成交警大队安排的任务,未发现其有长期不在岗吃空饷的行为,故此问题不属实。

吴堡县公安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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