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须知

一、“县长信箱”办理原则及程序

根据《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县长信箱受理、处理信访事项,以及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进行。

县长信箱工作人员需当日及时阅读、办理电子邮件。对垃圾邮件进行清理;对简单知情的问题,直接回复;对重要信件下载打印,根据县长指示要求,及时交办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对经过审核需要公开的邮件及时回复并在网上显示。

二、反映人须知事项

(一)来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和规定,在来信中禁止发表含有侮辱、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

(二)请按照“一信一事”的原则来反映问题。

(三)来信人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且允许承办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来信人提供信息进行电话核实或实地调查。

(四)如果您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按照国家法规规定此类问题不属于政府管辖范围,请直接向当地人大常委会、政法委或上一级司法机关反映。

(五)“县长信箱”所有来信内容及回复内容均属于公开,如涉及个人隐私及其他情况,需写信人在信件右下角注明不予公开字样。

(六)来信人提交信件后将获得一个受理编号和密码,用于查询信件办理情况;

(七)来信人需承担因信件内容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信件内容
提交人     尚**
信件标题     亨通小区物业费与电费
提交时间     2022-06-15
信件内容
    2021年因亨通小区电费过高与物业费过高,政府协商物业与户主和住建局领导面对面商量,物业当面承诺电费为每度电0.49元,物业费按照每平方米1元收取,物业当面承诺按照这个标准收取,用户过去缴费却还是按照原来0.65元每度电和每平米1.2元物业费收取,请领导跟进核实。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2-06-17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该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费用收取差异的问题,根据《榆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榆政发改发〔2021〕165号)文件精神,县发改局正在出台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收费标准,在物业收费标准未出台之前,仍按现有收费标准执行。

目前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我局建议广大业主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同时业主可以选择自治,也可以选聘自己满意的物业服务企业进驻。

下一步,我局也会加大对我县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给广大居民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

(吴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我局接到市民的反映后,组织人员对亨通小区物业进行了检查,该物业电费的价格为0.49元/度,由于惠民小区6号楼供电为专变,该小区物业收取0.16元/度的变压器损耗、线损等公摊电费。根据《陕西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版)》未实行“一费制”的小区,小区物业服务费中不包含公摊电费,小区物业费为1元/m2/月,收取0.28元/m2/月的电梯相关费用,我局已责令物业公司对今年已收的电梯相关费用进行退款。

(吴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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