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须知

一、“县长信箱”办理原则及程序

根据《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县长信箱受理、处理信访事项,以及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进行。

县长信箱工作人员需当日及时阅读、办理电子邮件。对垃圾邮件进行清理;对简单知情的问题,直接回复;对重要信件下载打印,根据县长指示要求,及时交办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对经过审核需要公开的邮件及时回复并在网上显示。

二、反映人须知事项

(一)来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和规定,在来信中禁止发表含有侮辱、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

(二)请按照“一信一事”的原则来反映问题。

(三)来信人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且允许承办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来信人提供信息进行电话核实或实地调查。

(四)如果您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按照国家法规规定此类问题不属于政府管辖范围,请直接向当地人大常委会、政法委或上一级司法机关反映。

(五)“县长信箱”所有来信内容及回复内容均属于公开,如涉及个人隐私及其他情况,需写信人在信件右下角注明不予公开字样。

(六)来信人提交信件后将获得一个受理编号和密码,用于查询信件办理情况;

(七)来信人需承担因信件内容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信件内容
提交人     薛**
信件标题     关于岔上镇工程建设的一些相关问题
提交时间     2021-10-19
信件内容
     我现实名举报吴堡县岔上镇政府对古镇棚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视而不见、纵容工程项目部黑恶势力殴打村民,以此掩盖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拆迁补偿违规违法、工程质量偷工减料等事实。另举报吴堡县公安局岔上镇派出所以及吴堡县公安局违背事实,包庇黑恶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及同伙,为违法犯罪者减轻处罚,有罪不究,做出不合法不合理的判决处罚决定。 我现对事情经过做一个说明,我申明以下陈述皆为事实: 2021年6月24日舜天公司工程队在未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未告知便自行使用挖掘机将我窑洞顶背后挖空,并导致窑洞顶部我种植的6棵树(其中枣树3棵、杏树1棵、苹果树1棵、花椒树1棵)及铺石路毁损(有视频为证),在上述行为过后亦未向我解释或提及征用土地补偿及赔偿问题。而2021年6月24日,我方与岔上镇书记高利斌通话,确认未征用土地(有录音为证)。2021年6月28日我与岔上镇书记高利斌沟通后得到回复,我窑洞周围墙体占地使用权、上面建筑物及其所属物所有权仍归我。后2021年7月5日岔上镇书记高利斌告知我窑洞周围墙体占地使用权、上面建筑物及其所属物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但可以给予我临时救助作为补偿,我未同意。 除上述政府侵权事件之外,2021年6月24日舜天公司开始建设我窑洞周围部分墙体。随后我发现舜天公司采用先铺石头后浇灌水泥的方式(不符合混凝土建筑物要求)建筑墙体(有视频为证),出于对墙体不牢固可能导致窑洞移位的担心,并且这种行为长时间无人监管,遂于2021年7月6日早上将这种行为拍摄为视频分享至个人朋友圈及岔上村民微信群内(在此之前,我经过村内投票选举当选为维护村民权益的九名村民代表之一)。同日下午,我行至个人窑洞屋顶准备再次拍摄视频时,舜天公司项目经理李学耀(外号狗儿)见状立即推搡我抢夺手机(有视频为证),同时伙同其公司铲车司机(与狗儿为亲属关系)、技术员等人将我拦腰抱住使其不得动弹,几人围攻我,我在此过程中大声呼救,最终由其他村民解救(此过程有目击证人),舜天公司工程队项目经理李学耀在打人后曾提及打人原因为我“多管闲事乱发视频”(有视频为证)。这次围殴事件导致我原有心脏病再次发作、同时有头晕、头痛等症状,于2021年7月6日下午报警后(岔上镇公安局记录)由120送至吴堡县医院急诊科救治,吴堡县医院以未知理由拒绝入院治疗,不得已转至西安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此次事件中岔上镇政府存在的问题: 1、无人监管:舜天公司施工过程一直处于无人监管状态,放任其质量安全及环境污染问题,在群众反映质量问题后,并未介入调查或任何正面行为。 2、公信力不足:首先,未经沟通强征村民土地;其次,在村民质疑其征地中表现的违规行为时,岔上镇高书记提出口头承诺,但最终出尔反尔,该书记及此次征地事件中的镇政府工作人员,不讲究工作方法,蛮干乱干,表现出地痞流氓、黑恶势力的行为作风,德、行均不配位。 而舜天公司施工过程确实存在问题,并非村民空穴来风,因此我作为村民一员,我认为我有权进行拍照取证并进行监督: 1、质量安全问题:舜天公司施工过程中长期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有照片为证),早在2021年3月3日就曾出现混凝土浇筑问题(有视频为证),严重影响混凝土拌合物的密实性和强度,所有混凝土建筑物在施工过程中均未进行洒水等保养过程,已完工的两栋楼都出现漏水问题(有照片为证),作为民生工程-旧房改造项目,施工过程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罔顾群众利益为自己牟利。在此次事件中,我仅因发表有关质量问题的视频便遭受舜天公司员工群殴及抢夺手机,更加说明质量安全问题是舜天公司的痛点,必须深度调查。 2、环境污染问题:舜天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倾倒建筑垃圾不符合环境保护条例,将建筑垃圾倾倒至岔上镇河溪中,严重危害生态环境。 3、员工黑恶势力:民生工程事关每一位群众,任何一位群众都对民生工程具有监督权,在老百姓发现问题后,舜天公司的第一反应不是向群众解释,而是聚众殴打老百姓,恃强凌弱,此行为已属于黑恶势力范畴,在事件发生后也并未作出任何回应,照常施工,未进行工艺改善,甚至意图否认打人事件,应该作为政府部门扫黑除恶的重点对象。 4、无人监管:舜天公司施工的过程一直属于无人监管,任凭舜天公司出现质量安全及环境污染问题,在群众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后,政府部门没有介入调查。 在我报警之后岔上镇派出所的作为(判决见附件): 1、罔顾以上事实,在协调此纠纷时,不问来龙去脉,不分青红皂白,不讲情理也不讲法理,将此事件定性为互殴。 2、不顾我遭受侵害后身体精神情况,只在我精神恍惚时进行了一次笔录询问,在我清醒并意识到不妥后,请求补录事件细节,遭到派出所民警不合规定的拒绝。 3、刻意隐瞒事情真相,误导我对该事件经过的陈述。在此期间并未给我查看事发时完整录像,仅给我查看我在受到侵害时本能自卫做出的推人、抱头等动作,并仅凭此判定我进行了反击。 4、意图虚构事实,三番五次引诱目击证人(村民薛喜平)作伪证,将一桩侵害被害人身体的群殴事件,歪曲成斗殴事件。 5、李学耀以我影响施工安全为由进行辩解,事实上我的房屋地处建设工地之内,在此之前,施工方将我围墙挖断成为高十余米的断崖而不做任何防护措施,直接封堵、毁坏我出入路口,从未设置安全标识,或者给予我安全提示,另外该项目部施工时偷工减料、违规操作,完全不符合作业要求,以上每一条都无法佐证其辩解理由。 6、该派出所所长在办案过程中,曾指出我不能去我屋顶,此“不能”是否指我“无权利”上自己的屋顶?不知道该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或材料支撑?我认为该领导工作能力、知识储备以及德行均表明他无法胜任该职位。 因该判决歪曲事实,我于8月9日向吴堡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等候一个月后,收到了维持原判决的决定书(决定书见附件),在此期间我与证人等均未收到该事件的调查通知,并未见到吴堡县公安局的实际调查行为,不知道该复议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该复议结果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希望领导们能够查明真相,消除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剔除政法队伍害群之马,将霸凌乡里的执法人员与黑恶势力依法铲除,按照党纪国法查处其背后肮脏的关系网及保护伞,以维护国家及法律的尊严。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1-10-21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该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此件已转由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办理,事件正在调查核实中。如您仍有不清楚的问题,请拨打吴堡县纪委监委:0912—6521209咨询。

(吴堡县纪委监委回复)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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