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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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马** |
信件标题 | 劳务补贴问题 |
提交时间 | 2021-01-10 |
信件内容 | 我是吴堡县张家山镇宽洪坪村村民马军岐。2020年我曾在邻村打工,有雇主和工友的证明。今年的劳务补贴申请跟证明我都提交,结果,我们村就我一个被打下来,不给补贴,我不明白,我跟我们村的其他人都是打工,按要求提交申请书和证明材料,为什么就不给我一个人,问村里,村里也说不上为什么,说是县上给打下来了,我问了县上,说是县上根本就没收到这些材料,我想要回我提交的证明材料看看到底是村里不给还是镇上不给,为什么不给,哪里不符合要求了吗,明年好避免,结果我前天给村里负责人打电话,他说我的证明材料要不回来了。我就想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为什么不给我。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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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回复时间 | 2021-01-11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该问题回复如下: 收到“劳务补贴问题”信件后,我镇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牵头,组织分管领导、扶贫专干、党政办干事等成员对事情开展调查,现回复如下: 1.反映所称劳务补贴实为我县为促进贫困户劳动力就业而出台的《吴堡县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务工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有务工收入且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领取务工奖励金。 2.《办法》规定,务工收入统计时间为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底,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据实申报,2020年4月至9月以《陕西省就业扶贫台账系统》和《陕西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和就业扶贫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的就业信息数据为准。 3.经核实,反映人马军岐在陕西就业扶贫台账中显示信息为2017年3月至2019年10月在靖边县自行就业,2020年1月起在家务农,经查,信息台账情况属实。所以根据上述规定,马军岐不符合奖补办法的规定,不能享受劳务奖补。 (吴堡县张家山镇人民政府回复)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的关注与支持。 附件:陕西省就业扶贫台账中马军岐务工信息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