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须知

一、“县长信箱”办理原则及程序

根据《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县长信箱受理、处理信访事项,以及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进行。

县长信箱工作人员需当日及时阅读、办理电子邮件。对垃圾邮件进行清理;对简单知情的问题,直接回复;对重要信件下载打印,根据县长指示要求,及时交办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对经过审核需要公开的邮件及时回复并在网上显示。

二、反映人须知事项

(一)来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和规定,在来信中禁止发表含有侮辱、猥亵、色情、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

(二)请按照“一信一事”的原则来反映问题。

(三)来信人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且允许承办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来信人提供信息进行电话核实或实地调查。

(四)如果您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按照国家法规规定此类问题不属于政府管辖范围,请直接向当地人大常委会、政法委或上一级司法机关反映。

(五)“县长信箱”所有来信内容及回复内容均属于公开,如涉及个人隐私及其他情况,需写信人在信件右下角注明不予公开字样。

(六)来信人提交信件后将获得一个受理编号和密码,用于查询信件办理情况;

(七)来信人需承担因信件内容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信件内容
提交人     慧
信件标题     一品盛世居民用电电费过高,物业乱收费
提交时间     2020-09-13
信件内容
    物业费里已收了电损费,国家电网规定每度0.49元,而一品盛世收住户每度0.65元,比其它小区都贵,收费合理吗?物业乱收费反映了2年迟迟得不到彻底解决,难到物价局没有个收费标准吗?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0-09-15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该问题回复下:

一、尊敬的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发改局工作的支持与关注!现就您关于“物价局有没有收费标准”的问题回复如下:在新办法未出台之前,你们所说的问题由物业公司同业主委员会或小区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协商确定,并要明码标价,公示收费,含水电的公摊。据实收取公示。如果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您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价格举报,举报电话12315。(吴堡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回复)

二、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的通知》(陕价商发〔2017〕137号)文件要求:对不愿意改造的居民小区,自2020年1月1日起,居民用户终端销售价格、电网企业与小区单位或物业企业的结算价格均按我省居民目录电价执行,小区单位或物业企业不得再向居民用户另行收取因供配电设施损耗产生的费用。

吴堡县物价局多次到一品盛世物业处检查、督促,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其严格按照每千瓦时0.49元收取住户电费,公用设施用电(照明、水泵、电梯运行等电费)单独安装电表计费,该物业处在2020年3月10日向吴堡县物价局承诺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收取。(吴堡县电力局回复)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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